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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爆发式增长几近失控,呼吁百姓自觉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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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的问题不仅困扰着郯城县。在临沂兰陵,曾经的“兰陵模式”让“红色蹦蹦”在兰陵县城内几乎绝迹,可新的烦恼又来了,飞速增长又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三、四轮车让兰陵交警每天查到手软,也耗费了大量警力资源。今年3月份,兰陵县交警部门紧急下发了《致全县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下文简称《信》),呼吁百姓保持理性,自觉不购买、不销售未经许可的电动三、四轮车,不违法载人或从事非法载客,自觉抵制乘坐电动三、四轮车,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11日郯城交警的查处行动中,多辆老年代步车上路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兰陵现状:电动三、四轮车呈反弹趋势,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信》中提到,近年来,因电动三、四轮车的迅速发展而带来的种种问题,已成为全国各地交通管理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兰陵县城区乃至全县范围内电动三、四轮车数量呈反弹和上升趋势。此类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问题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统计,2016年,兰陵县境内因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达1529起,受伤1025人死亡58人,直接经济损失409.9万元。其中,电动二轮车791起,受伤568人,死亡2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3万元;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689起,受伤419人,死亡2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9万元;电动四轮车发生事故49起,受伤38人,死亡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7万元。

采访中,兰陵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沂蒙晚报记者,根据国家标准委《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公安部《关于对山东省德州市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试点有关问题的答复》,已明确将电动三、四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对机动车的生产实行《车辆生产企业及公告》管理制度,即企业及产品未经国家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能生产,也无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虽然电动三轮、四轮车已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但目前大部分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是未经许可的产品,其生产、销售均为违法,上道路行驶也是违法。更不能违法载人和从事载客营运。这些车辆虽然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了便利,但由于其安全防护性能普遍较低,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

整治措施:下发通告呼吁百姓抵制,成立联合执法队伍

今年3月份,兰陵县交警部门下发通告,呼吁全县人民群众积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兰陵县集中清理城区载客三轮车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自觉宣传和遵守交通法规,从确保自身安全、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保持理性,自觉不购买、不销售未经许可的电动三、四轮车,不实施违法载人或从事非法载客,自觉抵制乘坐电动三、四轮车,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树立兰陵良好形象。

对于已经购买电动三、四轮车的车主,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控制车辆用途,此类车辆原则上只可作为在农村道路上从事农业生产的交通工具,不能用来实施违法载人或从事非法载客营运,严禁驾驶车辆在城区道路、国省道、县乡道行驶。一经查扣,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或拆解处理。

同时,兰陵县也从各执法单位抽调人手,成立联合执法机构,专门开展电动车违法违规综合治理。清理范围包括:1、城区范围内所有非法载客运营的电动三、四轮车;2、进入城区道路禁行路段行使的所有载客电动三、四轮车(指可以搭载乘客的封闭型无牌电动三、四轮车);3、在禁行时间段、禁行路段行驶的载客电动三、四轮车;4、进入国道、省道、县乡道路行驶的载客电动三、四轮车;5、所有无牌上路行驶的机动、电动轿车。

“现在兰陵县城内的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又像当年的载客三轮那样到了几近失控的边缘,再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兰陵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更可怕的是,由于电动三、四轮车并没有类似汽车的年审及报废政策,车辆状况能否上路,何时报废完全由车主自己说了算。这样一来,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对其规范,道路上的破旧电动三、四轮车会越来越多,车况会越来越差,其引发交通事故的几率也随之提高。如果不能规范管理,电动三、四轮车事故未来还会增多。

市民观点:不守交规成代步车“标签”,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候了

“县城内从事载客营运的三轮车主多为无业人员,还有部分残疾人,怎么说人家也是凭劳动吃饭,总比那些拿着鸡毛掸子在路口扫车要钱的要强吧?治理当然是必须得治,但是手段和措施上应该再温和一点,耐心一点。”

“电动三轮、四轮车大都横冲直撞惯了,交通法规对他们来说就是空气。闯红灯、逆行、加塞、猛掉头,哪一样是他们不敢做的?蹭了车就溜、撞了人就跑,连牌都没有,找都找不到,难道人家被撞的、被刮的就得白白捱着,自认倒霉?”

“那些开着老年代步车出来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咱真惹不起,去年年底我的车被一辆逆行的老年代步车从车尾划到车头,咱下车后还得赶紧先问开车的大爷有没有伤着。从那以后,我再开车上路只要见到老年代步车,都是能躲多远躲多远。”

“我叔就有辆老年代步车,有次坐他车,我发现他专挑红灯的时候走,我问他为啥,他说红灯的时候,旁边的车都停着,就他自己走,路显得宽敞,打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坐他的车了。”

  沂蒙晚报记者衣方杰

中消协呼吁消费者:不购买、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目前老年代步车数量有激增的趋势,其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凸显,其扰乱的不仅仅是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给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侵害。中消协发布提示,呼吁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因为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

另外,消费者也不要乘坐非法运营的老年代步车,以避免伤害的发生。

“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基本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他们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基本的通行规则缺乏了解,导致老年人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老年代步车由于动力不足,在城市道路行驶时,速度较慢,使本就拥堵的道路雪上加霜。

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影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个别老年代步车以盈利为目的,在车站、医院、商场、超市等周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给客运市场造成混乱。驾驶者没有驾驶证,车辆属非法拼(组)装的非法产品,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也没有营运资格,老年代步车的危险性可想而知。更为严重的是,老年代步车信息没有纳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酒后驾驶等行为,乘车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难以获得赔偿。有的车主在事故发生后,甚至会舍弃价值低廉的代步车逃逸藏匿,给事故的处理带来极大困难。

据中消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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